税收筹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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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日前接到读者报料,二手房交易可以扣除贷款利息、中介费等费用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!据此,记者前往广州市地税局咨询得知,其实该项规定在2006年就已出台,只是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,个税计算方式大多采用核定征收,即按照总房价×1%计算。实际上,若采取据实征收,即按房产买卖差额×20%计算个人所得税,卖家可以扣除贷款利息、中介费等费用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,这样个人所得税可以更省。
对此,有业内人士指出,根据楼价的上涨幅度、当初的交易成本等因素的不同,两种不同的个税征收方式差异会很大,因此建议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当的征收方式。
"合理费用"可以不计个税
据了解,其实转让二手房所得可扣除营业税、贷款利息等费用计个税的规定早在2006年已经出台。不过,要想扣除合理费用后计个税,需要采取据实征收个税的方式,需要卖家提供购房合同和当初的购房发票,个人所得税则根据买卖差额×20%征收。
记者查阅2006年广州市地税局转发的《转发关于个人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通知规定转让二手房所得可以扣除合理费用后计个税。
通知表示,除了在原先转让房产时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的有关营业税、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土地增值税、印花税、土地出让金、中介服务费、交易手续费以及房产交易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基础上,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、住房贷款利息、手续费、公证费等费用也可以在税前扣除。不过,据记者了解,由于住房装修费用容易造假,加上很多房子都是带装修出售,在计算个税的过程中很少将装修费扣除。